关于评选2020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25浏览次数:

各基层工会:

过去的一年,我校各级工会组织在校党委和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努力建设“双一流”大学、实现“百年百强”中北梦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面对抗击疫情与工会工作产生矛盾形成的挑战中,各级工会组织、各类工会干部及全体会员都迎难而上,团结一致,科学筹划,合理使用工会经费,调整活动策略,组织富有特色、健康向上的活动,在增强教职工体质、科学抗疫中发挥了引领表率示范作用。为鼓励先进,校工会决定评选一批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一)优秀工会干部:120人及以上2人,120人以下1人,优秀工会干部原则上应是基层工会主要负责人。

(二)工会积极分子:工会会员数的3%(四舍五入)。

(三)校工会工作机构中的工作人员若干。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工会理论和业务知识,工作勤奋、切实履行工会相关工作职责。

2、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能够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切实为会员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受到会员拥护和赞誉。

3、积极配合本单位党政工作,围绕中心,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常提出合理化建议。

4、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以身作则、平易近人,率先垂范,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

5、组织带领本单位教职工开展各种培训、竞赛和文体活动;积极响应校工会号召,在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成绩显著。

(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技能,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自律意识和责任担当。

3、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乐于助人。

4、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有大局意识和集体观念。认真履行会员义务。

 5、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成绩显著。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由各基层工会根据条件按比例自行评选上报;校工会统筹全校工会工作,提名校工会工作机构中的相关人选。以上人员校工会审核备案。申报优秀个人填写推荐表与先进事迹材料(500字左右)。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宣传。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确保评选公正、公开、公平,把那些真正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个人评选出来。

四、时间安排:

“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于2021年3月31日18时前将纸质材料交校工会(德怀楼523),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zhongbeigonghui@163.com。联系电话:3922036,联系人:王通

五、其他

(一)各单位确保评选程序的规范。

(二)全部在规定名额内申报。

(三)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优秀工会干部推荐审批表

附件2: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审批表

 

 

中北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3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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