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山西省“三八红旗”评选表彰活动候选对象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8浏览次数:

各基层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三八红旗”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见附件1),全省教育系统共推荐省三八红旗手3名,省三八红旗集体3个,省巾帼建功标兵3名,省巾帼文明岗1个。根据我校实际,经请示校领导决定,各单位可根据评选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在四种类型中择一推荐,名额不限。如无符合条件的,也可不推荐,已获得过上述荣誉的原则上不再进行推荐。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校范围内进行(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推荐材料准备及报送要求

8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中集体须附集体情况(集体名称、人数、女性人数、负责人姓名、性别、职务等),个人须附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历、政治面貌、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等)。

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事迹材料及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稿发至zhongbeigonghui@163.com。事迹材料纸质稿、推荐表纸质稿、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21年10月4日(周一)12时前报校工会(德怀楼523),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审汇报材料(3-5分钟PPT)自行准备,评审时提交。

联系人:王通,集团小号:67631。

三、推荐办法

分两级进行。

(一)基层推荐:以基层为单位在严格依法评选的基础上推荐出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参加校级评选。

(二)校级评选:学校组成评委会,根据评审情况决定选择一种推荐类型的1名被推荐者作为候选对象,结果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后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山西省教育厅推荐。

  四、校级评选时间地点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工会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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