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5浏览次数: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2023〕-4)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切实帮助我省因灾、因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根据省委、省政府和校党委指示,决定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助方式:只接收现金捐款。

二、捐助用途: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性生活救助。

三、步骤

(一)动员阶段(2023年12月25日-12月29日)。各基层工会深入动员,鼓励和号召广大在职教职工积极参加捐助,发挥党员模范和干部带头作用,由基层工会负责,做好登记及管理工作。

(二)接收阶段(2024年1月2日-1月4日)。以基层工会为单位,将捐款交至校工会,由校工会开具接收凭据。

(三)汇总整理送交阶段(2024年1月5日)。捐款明细汇总整理后,将捐款送交省民政厅。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开展好此次“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

(二)各基层工会向所在党组织汇报后,广泛宣传,积极行动,营造浓厚的奉献爱心、回报社会氛围。

(三)坚持自愿原则,不组织在校生、困难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参加捐款。

五、联系人:王芳玲,电话:3922037。


                  校工会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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