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要求,按照校党委安排,5月15日下午,机关党委工会党支部与统战部国内交流合作部联合党支部联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两个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学习。
本次集中学习采取党员干部领学形式开展,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统战部国内交流合作部联合党支部书记刘国东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工会党支部书记张清同志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
机关党委书记夏瑞丽同志强调,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是每名党员干部的基本义务和职责,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础。全体党员要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坚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时刻绷紧纪律之弦、筑牢作风之堤,在讲规矩中干好事、在守纪律中干成事,以实际行动为部门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全体党员一致表示,将严格落实校党委、机关党委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个人言行,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