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教职工补助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2浏览次数: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中北大学教职工补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校工会集中开展本年度补助(困难补助、重大疾病补助、残疾子女补助、金秋助学补助、女职工生育补助、新婚补助、教职工及直系亲属去世补助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11月14日前产生的补助参照《中北大学困难职工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党工〔2017〕2号)文件精神,2023年11月15日后产生的补助参照《中北大学教职工补助实施办法》,以上文件见工会网站-政策制度-校内规章。

二、补助只申报当年,不跨年处理。已提交过材料的人员不需重复提交。

三、2023年12月份如有新产生的补助项目,随时报送。

四、2023年12月1日(周五)17时前,以基层工会为单位将申请表(见工会网站-下载中心)及相关证明材料交校工会办公室(德怀楼523),联系人:王通,联系电话:3922036。

 

                                   校工会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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