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庆祝 “三八”国际妇女节,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集中展现我校女教职工爱岗敬业、潜心育人、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精神风貌与时代风采,激励广大女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建功立业,校工会决定开展2026年中北大学“巾帼之星”优秀女教职工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推选范围
全校在岗在职女教职工(含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及后勤服务人员)。
二、推选名额
各工会推选优秀女教职工1 名。
三、推选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师德师风、职业操守良好。
2.岗位业绩突出:忠诚教育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管理服务、后勤保障等方面实绩突出、师生公认。
3.作风形象优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团结协作、关爱学生、作风正派、乐于奉献,无违纪违规、师德失范、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四、推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坚持面向一线、突出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树立典型、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五、工作程序
1. 基层推荐:各单位民主评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不少于3 个工作日。
2. 材料报送:提交推荐表、事迹材料及佐证材料。
3. 审核评审:校工会/妇联会牵头资格审查,组织评审小组拟定推选名单。
4. 公示宣传: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并在全校范围内宣传榜样。
六、报送材料与时间
1. 《中北大学“巾帼之星”优秀女教职工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1份,加盖单位公章)。
2. 事迹材料:800–1000字,突出典型事迹与工作成效。
3. 纸质材料送至校工会办公室(德怀楼603室),电子版以名字+工会命名打包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nuc.edu.cn。
4.截止时间:2026 年 3 月 15 日 18:00前。
七、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推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 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优秀女教职工的先进事迹,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女教职工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3. 严格纪律要求。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中北大学工会
中北大学妇联(工会女工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