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10浏览次数:

一、团结动员广大女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在学校改革与发展中建功立业,为学校快速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依法维护女教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三、参与学校有关保护女教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组织女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维护女职工享有的平等权利;

四、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激励女教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立足本职,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

五、根据女教职工的生理特点和心理需求,积极开展有益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六、开展家庭文化建设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七、做好校工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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